湖南省表面工程行业协会会费收取标准


收费项目 服务内容 收费性质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审核单位
团体会费 (一)向政府提出发展电镀行业经济、技术政策和发展方向的建议,积极促进电镀行业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原则进行改组、改造,以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                                                                                (二)开展对行业基础的调查,收集和整理工作,接受政府部门委托,参与本行业规划的制订和有关技术方案的论证。
(三)根据行业特点,制定行规行约和指导性规范,协助政府部门进行行业管理,维护会员合法权益,进行业务培训。
(四)提供国内外经济技术信息,开展市场预测和技术咨询,组织行业交流,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和生产技术进行诊断和指导,并组织技术协作、技术攻关、技术培训,推广节能环保科研成果。
(五)与国内外同行对口组织开展技术方面的合作和交流活动及有益于行业的其它活动。
(六)积极贯彻行业的国际、国内标准,组织和参与制订有关行业标准行规行约,并督促企业贯彻执行。
(七)接受政府部门委托,对行业产品进行检测评比。
(八)组织开展文体活动,推动电镀事业发展,组织实施会员救助、同业互助,组织开展社会公益活动;
(九)承办政府及其它团体委托本会办理的事项;
(十)开展企业诊断、咨询和信息服务工作,使企业改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组织技术攻关和论证,根据政府授权或委托,开展资质评估认证等活动;
(十一)参与编制湖南地区电镀行业的环境保护、技术改造、科研项目等重大项目规划 ;编制有关电镀行业的技术标准,向企业推荐先进工艺技术和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提高电镀企业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会费 会长单位:10万元/届;
副会长单位(含监事长单位):5万元/届;
理事单位(含监事单位):2万元/届;
会员:800元/年;
注:每届4年。
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湖南省社会组织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