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装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于11月1日起施行


         2016108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修编制定的《涂装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上公布,并于2016111日起实行。

  《涂装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由中国表面工程协会涂装分会、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涂装行业协会等单位起草。

  本体系适用于汽车及其零部件、机电、家具(铁质)、工程机械等行业的有序涂装生产,当建筑、木器、卷材等行业组织有序涂装生产时,可参考该指标体系执行。同时该指标体系规定了涂装行业清洁生产的技术要求。

  一直以来,中国作为名副其实的制造业大国,每年VOCs在环境中的排放量不容小觑。以涂料行业为例,2015年我国涂料产量达到1717.57万吨,在如此巨大的产量背后隐藏着不小的环境污染和能源消耗,且如此基数的涂料产品在涂装过程中会向大气排放数百万吨VOCs

  如此大的VOCs排放量,若《涂装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发布实施后,能促进“以涂装为主要工序”的企业从源头上控制VOCs的排放量,从而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涂装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资料显示,该指标主要对汽车车身、化学前处理、机械(物理)前处理、喷漆(涂覆)、喷粉、清洁生产管理等几方面进行规范,包括生产工业及设备要求、资源和能源消耗指标、污染物生产指标、清洁生产管理指标等。

  据悉,该指标将清洁生产指标分为五类,即生产工艺及设备要求、资源和能源消耗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和清洁生产管理指标,依据综合评价所得分值将清洁生产等级划分为三级,Ⅰ级为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Ⅱ级为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Ⅲ级为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指标体系将适时修订。